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那么,修改后的《规定》和原来有哪些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