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热线:021-59865909

业界资讯

您当前所在页:主页 > 法律法规

重庆小姐弟坠亡案开庭

2021-07-28 11:02

   

      20217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要求赔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张波与陈某某于20178月结婚后先后生下女儿张某甲(被害人,殁年2岁)、儿子张某乙(被害人,殁年1岁)。20194月左右,张波向陈某某提出离婚,同时隐瞒自己已婚有子的事实追求网友叶诚尘。同年8月左右,张波与叶诚尘私下建立恋爱关系。后叶诚尘得知张波有小孩,仍继续与张波交往。20202月,张波与陈某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张某甲归陈某某抚养,张某乙在六岁前归张波抚养,六岁后由陈某某抚养。叶诚尘多次向张波表示自己及父母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两人多次共谋并商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张某乙。同年6月,叶诚尘多次通过微信催促张波作案。同年10月,张波、叶诚尘商定以给张某甲买衣服为由,将张某甲接至张波家中伺机作案。1025日,张波让其母亲联系陈某某将张某甲接到自己租住于南岸区某小区的家中,后因陈某某一直在场而未能作案。同年111日,张波再次让陈某某将张某甲带至家中并留宿。次日下午1530分许,张波趁家中无其他人,将正在次卧玩耍的张某甲、张某乙一起从次卧飘窗处扔到楼下,致张某甲当场死亡,张某乙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共同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要求二被告人赔偿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等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张波、叶诚尘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做了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当庭表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严惩二被告人。法庭平等、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的亲属、被害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参与庭审的人士表示,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当庭都表示悔罪。但叶诚尘否认案发当天割腕逼迫张波将两小孩扔下楼,她表示,割腕是为了让张波离开自己。庭审中,主从犯认定问题成为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辩论焦点。张波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很后悔,叶诚尘也表示后悔,自称是不懂法造成的。两人在陈述时都哭了出来,并道歉求原谅。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文章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虹新闻